甲方:吉林市龙潭区政务服务中心
乙方:汇智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借用甲方房屋一间,地点位于龙潭区徐州西路10号317室,借用期20xx年12月8日至20xx年12月8日。
二、借用期间乙方应保持好室内环境卫生。
三、借用期间房屋水、电、供热费由乙方承担。
四、在借用期间,防火防盗、用电等安全措施由乙方负责,如出现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五、在借用期间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转借他人。借用期满后,出借房屋的装修乙方不得拆除,归甲方所有。
六、本协议自签约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按协议内容实施,否则后果由违约方负责。
七、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吉林市龙潭区政务服务中心
乙方:汇智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20xx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