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项目的 防盗安全门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及验收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区及行业的现行有效标准;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防火门等级符合设计要求。
4、工程工期:以整个工程进度工期为准。
第二条 合同价款
1 、防盗安全门,此单价不包含税金及验收费用。
暂定工程量 套,每套 元。
第三条 结算、付款方式
1、本工程防盗安全门一次进场安装及结算。
2、 套防盗门工地后,甲方付款总工程量的 %,安装完毕后付至全款的 %,本季施工结束后除 %的质保金外,其余全部付清。
3、质保期为 年。
第四条 工程质量要求
1、在施工过程中应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的领导,及时更正施工和验收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对提出的质量缺陷、隐患无条件的予以及时返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保证所有的材料、辅料、配件参照封存的样品,而且须达到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第五条 甲方工作
1、图纸提供给乙方后组织乙方和监理等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2、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工作配合,包括指定货物短期存放场所、施工用电、用水接口等。
3、提供安装进场时间。
4、土建工作须符合图纸要求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
5、甲方现场代表为 。
第六条 乙方工作
1、乙方在进场时提交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完工后提供全套该项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确保该项工程验收合格。
2、遵守治安管理条例,文明施工,安全交底等工作,严格内部管理。
3、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管理。
4、乙方现场负责人为 。
第七条 安全及文明施工
1、乙方应执行《建设工程现场管理规定》、《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规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带安全帽及工作牌;
2、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若乙方违反安全管理,造成安全事故,以及由此带来的经济和财产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解决与承担全部责任。
3、确保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出现任何伤亡事故,如出现伤亡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验收时间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4、甲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纠纷解决办法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