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我局(公司)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确保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做好机关保密工作,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总体目标
按照“主管领导负责、预防为主、制度防范与技术相结合”的原则,切实落实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确保单位的涉密资产的安全。
二、责任要求
1、保密工作基本原则:
⑴不该说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说;
⑵不该问的国家秘密,绝对不问;
⑶不该看的国家秘密,绝对不看;
⑷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记;
⑸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国家秘密;
⑹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国家秘密;
⑺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国家秘密;
⑻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国家秘密文件、资料;
⑼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国家秘密事项;
⑽不携带国家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2、组织建立信息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具体落实单位对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要求和部署。
3、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的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文件和指示,有计划地开展信息安全保密宣传教育工作。
4、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保密工作情况或听取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5、贯彻执行保密法规,制定实施保密工作计划。组织依法定密工作,健全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加强保密管理,进行督促检查。
6、对涉密的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负责采取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三、责任追究
如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责任人未按照本《责任书》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由局(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工作中存在重大突出问题的,或因工作失职导致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予以处分。
本《责任书》自签约之日起生效。
责任部门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