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密切家园合作,共创和谐平安幼儿园,保证幼儿健康安全,共同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根据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在家长明确以下各项内容的情况下,幼儿园与家长共同签订以下协议:
一、幼儿园于早上约定的时间(约定时间根据季节)到指定地点接幼儿,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将幼儿送到指定地点,负责将幼儿送上车。家长务必于下午约定时间(约定时间根据季节)到指定地点接幼儿,幼儿园老师负责与家长当面交接。幼儿上车前请家长注意察看幼儿的口袋、书包、如发现有危险物品(如小刀、铁钉、飞镖、小颗粒物、锥、弹子、碎玻璃)应立即取出,并及时对孩子进行安全意识教育。不要带贵重玩具、饰品,以免丢失;不要给孩子穿长带子鞋、长带子衣服和可能伤害儿童身体及皮肤的饰物或衣服。
二、如需要喂药者,请将药交与老师,并认真做好记录,不要让幼儿自己把药带在身上。
三、家长必须将孩子亲自交给老师,如孩子有病或身体不适等特殊情况,要当面和老师交待清楚,做好详细记录,不得隐瞒病情。有传染性疾病幼儿一律不得入园。
四、孩子接园时原则上由父母亲自接送,如有困难或特殊情况委托他人接送时,被委托人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正常人)。并请提前电话联系老师,将被委托人姓名、性别、年龄、特征、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诉老师。幼儿由接送人从老师手中接走后,一切安全问题由接送人负责。
五、幼儿园除做了大量的安全预防工作外,还为幼儿集体加入意外保险(每期50元)。
六、孩子之间在游戏、玩耍的过程中,难免有这样那样的争执、矛盾,请家长不要因为小摩擦影响大局,要相互包容,有特殊情况要尽快找老师反映,不得擅自找其他孩子或家长解决。如因此造成恶果的,幼儿园不承担责任。
七、如遇幼儿在园期间突发疾病,幼儿园及时通知家长,并送入诊所,家长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到,负责给孩子看病。
要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幼儿园环境,家长和幼儿园需共同携手、共同努力。希望家长能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做到各尽其能、各负其责,共同为孩子的安全、健康和成长而保驾护航。
幼儿家长签名:
5、幼儿安全责任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