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X年XX月XX日,甲方因涉嫌交通肇事罪造成乙方受伤,甲方愿意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鉴于此,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所驾驶的半挂车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金额100万元),现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依法向保险公司理赔各项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理赔事宜。
2、甲方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各项理赔数额之外,自愿向乙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其他损失共计 元。
3、上述甲方自愿赔偿的费用于本协议签署日一次性向乙方付清,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条。
4、乙方承诺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二条约定的赔偿费用后签署谅解书。
5、本协议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时生效,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办案机关备存一份。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