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单位职工:王麻子,性别:男,(身份证号码:),与李美女,(性别:女,身份证号码)于20xx年08月17日依法登记结婚,系初婚。夫妻于20xx年x月xx日生育壹女孩,取名,是属政策内第壹胎,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名下无收养子女。目前两人婚姻无变动。
特此证明。
x单位
X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