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各界人士:
经国务院批准,从xx年起,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也是贫困群众的美好福音,是聚集全社会力量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加快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广阔平台。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把扶贫攻坚作为头号民生工程,明确提出到20xx年自治区成立70周年时基本消除绝对贫困,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的奋斗目标。改革开放以来,我区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农村牧区仍有157万贫困人口,一些贫困地区的贫困面貌亟待改变。
百姓之苦,系之念之,因你我皆为百姓;百姓之情,萦之绕之,因我们都是同胞乡亲。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乐善好施、助人为乐是时代新风,它体现了人类最高尚的品质、最美好的情感和道德情操,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10·17,邀您一起”来扶贫,这是人间大爱的呼唤。为此,我们向全区社会各界倡议:请您伸出援助之手,积极参与到“扶贫日”活动中来,用博爱的胸怀铸就世间真情,以“兼济天下”的情怀奉献一片真情,贡献一份力量,帮助贫困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提高技能,增加收入,让他们一起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过上幸福美好生活。
我们相信,您的深情厚谊,一定会赢得受助者的感激和社会大众的尊敬!让我们携起手来,奉献大爱,扶贫济困,共创和谐,共建内蒙古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