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现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城玫瑰湾X幢X单元X号号房屋的装修的价格及保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装修总款
甲乙双方确定,城玫瑰湾X幢X单元X号号房屋的装修及家具的合计总款为:总款为人民币(大写):贰佰 叁拾 贰万 捌仟 柒佰 肆拾 玖元整(小写:2328749.00元)。
第二条 装修、家具及装饰项目
甲乙双方交接此房屋时,乙方已对以下工作已进行确认:
1. 对城玫瑰湾X幢X单元X号号的装修现状已给予确认。
2. 对城玫瑰湾X幢X单元X号号设备清单进行清点并核对无误。
3. 城玫瑰湾X幢X单元X号号房屋无需要维修之处。
4. 城玫瑰湾X幢X单元X号号房屋的水、电均能正常使用。
第三条 装修、家具及装饰保修
甲方就乙方所购房屋的基础装修部分提供的保修服务期限为3个月,保修服务的开始时间从本协议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计算。若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甲方则不负责保修。
第四条 付款方式
签订本协议之日,乙方需与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本协议项下款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能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装修款,逾期超过10天,每
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1%0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以上,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付装修款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拒绝对乙方进行交房,并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
2.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内的物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物品或按市场价作价补偿。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法律效力均等。
3.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的附件。
甲方(签章):X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本人:
代理人(签章):年 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