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劳务雇佣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便于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劳务地点:甲方在 有园区一处,乙方在该处从事临时性工作。
二、 劳务内容及劳务方式:根据甲方经营需要确定时间及劳务内容。
三、 劳务期限:根据甲方的经营确定,但甲乙双方可以提前三天通知对方解除劳务合同。
四、 劳务报酬结算:按照每日 元支付乙方劳务报酬元。
五、 结算方式:根据甲方的考核及乙方的务工日,每月 20日前支付。
六、 劳务期间,甲方为乙方在 中国人寿 保险公司办理雇主责任险,投保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在劳务雇佣期间发生意外伤害造成经济损失,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金抵顶甲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工伤赔偿责任)。
七、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单位的规章制度及务工要求从事雇佣活动,如出现不服从管理等情形,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务合同,并根据乙方的表现扣发5-10天的务工报酬。
八、 乙方需保证自己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工作的疾病或家族遗传史因素。如因乙方以上原因造成务工期间发生意外疾病或伤害,乙方自愿承担全部责任,同意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