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乙方是依法成立、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保安服务的专业防护卫公司,具备合法的劳务派遣资质。现应甲方需要,派遣乙方保安人员协助甲方维护交通秩序。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派遣保安人员的任务
甲方使用乙方保安人员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做好巡逻、报警监控、车辆秩序管理等项工作。
第二条 派遣保安人员要求、数量、服务期限和地点
1.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必须为男性,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政治合格,无违法违纪前科记录;
(2)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作风严谨;
(3)具有驾驶资格、从业资格和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热爱公安工作;
(4)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身高在160厘米以上;
(5)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大或传染性疾病,年龄为35周岁以下。
2.乙方向甲方派遣保安人员的具体人数以实际人数为准。
3.服务期限:1年(x年xx月xx日开始至x年xx月xx日,具体人员的到位时间以实际到位时间为准)。
4.派驻服务地点:甲方指定的管辖区域。
第三条 保安人员服务费
1.服务费标准:甲方根据派遣保安人员的实际到岗时间,在每人每月X元的基础上折算、支付保安服务费用。
2.乙方的保安服务费由甲方每季度支付一次;甲方需在每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一季度的保安服务费。
第四条
乙方保安人员到达岗位后,接受甲方领导,具体工作由保安人员所在部门负责安排落实。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对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在职能工作方面的管理监督权,同时应仅限于在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
2.因工作特点要求,需对保安人员进行培训,由甲方负责。
3.甲方若发现乙方保安人员不尽其责,违反工作纪律和相关规章制度,经教育仍不改正的,除遇劳动法规定的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外,有权要求乙方在3天内予以调换,乙方应予满足,并将符合甲方要求的保安人员及时送至甲方指定场所上岗履职,因未及时予以调换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保安人员从事与职责不相符的工作,不得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在听从甲方指挥、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因职务行为导致自身或第三方遭受人身伤害、经济损失的,且甲方负有责任的,由甲方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甲方无责任或因乙方派遣人员个人原因产生的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因该类侵害、损失被相关权利人追究赔偿责任并先予赔偿的情形下,甲方有权就所其承担的损失最终向乙方进行追偿。
5.被派遣的保安人员在甲方的具体领导下工作,完成合同规定的疏导交通秩序、保障安全工作,保安人员在执勤过程中遇到重大突发事件,保安人员应立即向甲、乙双方领导汇报。
6.与甲方管理部门保持经常联系,随时沟通情况,及时解决执勤与管理中的问题。
7.乙方负责为保安人员配备开展工作的制服、标志及基本安保装备(制服、标志及装备的标准由双方另行确定),并负责为保安员缴纳社保等各项法律规定费用,发放工资。
8.乙方根据甲方人事部门的要求向甲方下属部门派驻保安人员后,未经甲方人事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在各部门的保安人员人数。乙方未经甲方下属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调动派驻到甲方下属部门工作的保安人员,如须调动,应提前征得保安所在部门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9.因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而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不足额支付服务费的,乙方有权自应付之日起每日按甲方未支付金额的5%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至甲方付清之日止。
3.如任一方在合同期间无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由责任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并负责赔偿对方合同期总金额25%的违约金。
4.一方因政策规定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终止合同时,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不按照约定提前通知对方,由违约方承担支付对方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合同终止,双方不负违约责任。
6.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均不影响本协议违约责任条款的效力。
第七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未详之处,由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之处以补充
协议为准。
2.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3.本合同自双方负责人或签约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成立生效。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约代表:负责人/签约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