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林地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的标的
1、甲方将座落于 林地的 亩的林地租赁给乙方从事( ) 生产经营。
2、租赁林地的状况及用途:
3、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租赁期限
承包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获利付款方式
乙方付款方式:乙方卖成品时,获得总利润的.总和,给予甲方 %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租赁权的收益权。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林地的情况。
3、协助乙方办理水利、电力有关手续及完善基本设施。
4、协助乙方取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农用生产资料和有关政策补贴。
5、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权利。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有权将租赁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包给第三者。
2、依法享有流转土地和林地的种植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分配权。
3、有权获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农用生产资料和有关政策补贴。
4、流转期间流转土地或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权利。
5、在承租期间对土地和林地的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力的,山林租赁合同到期或未到期而甲方依法收回租赁林地,有权获得相应补偿。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