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聘用单位):
乙 方(受聘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蓝精灵 幼儿园
聘用教师(保育员)劳动合同书
甲方(聘用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甲方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量
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第三条 聘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岗位,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
第四条 乙方工作量为每周5个工作日。甲方安排乙方执行课时及坐班工作制。
三、工作条件与劳动保护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教学用品,建立健全有关教学管理制
四、工作报酬及福利待遇
第六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及奖金组成,基本工资为
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并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每月工资报酬。
第七条 乙方依法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节假日工资全额发放。寒暑假乙方不享受工资。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对乙方进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教育,教育教学业务培训及辅导;
第九条 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第十条 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规范乙方;
第十一条 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实绩,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 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十三条 合同期满后,甲方拥有续约与否的决定权。
五、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政治素养; 第十五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第十六条 服从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七条 热爱教育事业,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积极投入教育改革,参与教育实验工作;
第十八条 乙方发现甲方不履行合同,有权提出同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六、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二十一条 甲方因办学模式、形式、结构、规模等情况发生变化,或经考核乙方不适合相应的工作岗位时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以书面通知提前30天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条 因行业特性,教师不得在学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应在学期结束前三十日提出。否则扣除其所有未发款项,同时因此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者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若甲方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需赔偿乙方双倍工资作为补偿。若乙方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须赔偿甲方一个月工资作为违约金。甲乙双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对方,可以解除劳动。
第二十四条 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双方商议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如双方不再续签合同,在合同期满时乙方应办妥相关手续并交接好各项工作,乙方方能离校。
第二十五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有违法的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4、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5、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幼儿园工作造成重大损害的。
6、聘用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受聘其他与甲方工作时间有冲突的工作,如违犯者视作违约行为,合同解除;
7、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七、其它事宜:
第二十七条 甲方若对乙方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乙方应保证在甲方劳动工作期限至少不低于培训协议规定的服务年限,培训协议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但乙方可自由选择是否接受培训。若乙方违反本条款,除赔偿甲方培训乙方所有费用外,还要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八条 乙方在工作期间首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如因失职、失误造成幼儿在园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承担经济损失的30%,乙方承担70%。 第二十九条 乙方在本校外(如往返路途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付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十条 乙方在聘期被甲方解聘或经甲方允许主动辞职,此协议自解聘之日起无效.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都应遵守本合同,不得擅自违约。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中,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时,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可请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或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直至诉诸法律;如需中途终止合同,须经双方协商解决。未经协商同意,违约一方应给对方赔偿损失。如有争议,由劳动部门仲裁。
第三十二条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 方(盖章) 乙 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盖章) 姓 名: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