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 有限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 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 有限公司100%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二、 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三、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上述公司转让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
(a)一次性付款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内,将转让费 (大写) 元人民币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b)分期付款:
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 万元,待甲方将上述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变更至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名下时,乙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剩余尾款待上述公司全套手续变更至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名下时,乙方一次性付清尾款人民币 万元给甲方。
四、 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五、 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 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七、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原公司法人、股东依法承担;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新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八、 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九、 甲方所有资料交给乙方之日起,交付资料后的所有法律责任及债券债务均由乙方承担,完全与甲方无关。
十、 违约责任:
十一、 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十二、 争议解决约定:
十三、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十四、 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