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价格:甲方同意将浮桥公司100%的股权共_______万元出资额,以万元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二、付款方式: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两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先支付90%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必须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甲方在收到该款后的第一日、第二日主动到工商局办理完毕股权变更手续;待海事等其他部门的手续变更完毕后,乙方再付10%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但甲方必须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三、产权交割:甲方在收到90%股权转让款后的两日内必须将浮桥公司所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经营管理权一并交割给乙方所有,由乙方经营并管理,甲方至此再无经营与管理权。
四、保证条款: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真实出资,并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或担保,债权债务由甲方自行处置并承担责任,并免遭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确保在付款方式中约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股权变更、产权交割、海事等其他部门的变更手续。
五、员工安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员工由甲方自行安置,乙方所需员工由乙方另行招聘。
六、违约责任:甲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第二条、第三条、
第四条的事项时,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至变更完毕。
七、其他约定:
1、甲方将浮桥公司交付乙方之前,在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甲方将浮桥公司交付乙方之后,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协议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可由乙方所在地管辖。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股东签字: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