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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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规定,聘请乙方为甲方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的法律顾问,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为公司依法经营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协助甲方审查、修改合同和有关法律文件;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相关业务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 案件、 案件代理人,代理一、二审、执行等阶段诉讼。
5、有偿参与其他案件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代理费用另行协商;
第三条 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服务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承担违反本条款和材料不真实的责任;
2、积极、主动地配合委托乙方(律师)所从事的各项工作;
3、甲方在乙方从事本合同第二条内有偿服务项目的工作时,按相关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或双方协商支付乙方有偿服务费用。
第四条 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积极、负责地为甲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工作范围的内容)服务,依法切实地维护甲方的利益;
2、及时办理第二条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内的法律事务;
3、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4、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第五条 法律顾问收费方法:
1、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聘金共50000元,签订合同时支付25000元,20xx年9月10日支付25000元,作为乙方服务费用,由乙方收取;
2、乙方办理本合同第二条受甲方委托的诉讼、仲裁、非诉讼、调解等服务项目的工作时,结案后,按照案件标的(挽回损失)的5%--10%,支付乙方。
3、法律顾问为甲方到外地办理案件时,甲方应按照当地规定,及时、足额承担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
4、如因甲方不按期支付法律顾问聘金或合同约定的费用的,乙方有权依法通知甲方及时、足额支付费用或者选择中止或者解除法律顾问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如甲方无故解除合同,乙方不退还已收的相关费用;如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退还从合同解除之日起至终止日的费用。
第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期限一年。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于20xx年3月10日 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