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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房屋租赁合同2022 篇8

2024-07-17 来源:星星旅游

  出租方(甲方):

  住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双方房屋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的坐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租赁房屋位于。

  2、乙方对房屋的权属、面积、结构、质量、周围环境、现有装修及设施、是否设定抵押或列入拆迁范围等必要状况已经作了认真查验,并确认满足其承租要求。

  第二条 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房屋的用途是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自月日止,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延迟交付的,每延迟一天,甲方按照月租金的百分之十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年租金为

  2、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于每年4月、10月支付。乙方迟延给付租金的,每迟延一日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利息。

  3、租金付至以下账户: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 租金之外的费用

  租赁期间,乙方自行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水、电、气、通讯、物业管理、清洁卫生、门前三包、治安、设施设备维修等项目费用以及其他费用,自行处理与收费部门之间的争议。

  第六条 房屋外墙面和房顶的利用

  利用房屋外墙面和房顶架设设施、发布广告的决定权和收益权属于甲方,但乙方为了自身经营的必要需求,可以利用该房屋外墙面和房顶安全合理地架设店招、发布与其业务相关的广告,但必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

  由于乙方架设的设施、店招、广告等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转租及转让

  1、除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转借他人。

  2、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出售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有关出售房屋的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将是否购

  买房屋的决定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 房屋的使用及修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可对该房屋进行内外装修,但装修应当依法妥善进行,不得破坏该房屋原有主体结构,不得施行任何危及房屋安全或留有隐患的装修,不得损害房屋相邻住户的合法权益。涉及变动房屋结构的装修方案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由于租赁期届满等原因乙方退还该房屋时,对于乙方的装修(含户外设施),若甲方同意利用的,在利用价值范围内给予乙方适当补偿,具体由双方协定;若甲方不同意利用的,可要求乙方自行恢复原状,或者代乙方恢复原状并向乙方据实收取费用。

  2、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妥善管理房屋,落实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房屋(包括门前三包区域内)的卫生、消防与安全等进行管理,并配备有关防护设施。

  3、租赁期间,乙方发现房屋、设施出现自然损坏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或者产生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向甲方报修,由甲方负责及时修缮。甲方未及时维修的,乙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费用据实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房屋、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缮。

  4、租赁期间,房屋因乙方原因对乙方自身或者对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但是,由于甲方未及时履行应尽的房屋维修义务而造成的损害,由甲方承担责任。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房屋及原有设施毁损、灭失的,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可在书面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合同,

  合同自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其欠付的租金、费用及利息,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覆盖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1)未按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支付租金或者甲方垫付的费用,且超过十个工作日;

  (2)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或对房屋造成其他严重损坏;

  (3)致使房屋出现安全、消防或水电隐患,被指出后不立即改正;

  (4)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

  (5)利用房屋存放危险品、违禁品、从事违法活动,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6)假冒建设银行名义开展经营或其他活动。

  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可在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甲方时解除。乙方可要求甲方退还已经提前预付的租金及利息,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的违约金不足以覆盖乙方的损失,甲方还应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第三方妨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经乙方通知后,甲方不及时排除妨碍;

  (2)房屋出现自然损坏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或者产生安全隐患,经乙方通知后,甲方不及时修缮。

  (3)因房屋权属存在瑕疵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

  3、由于房屋非因甲方或乙方的过错而毁损,或者被征用、征收,或者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本合同自前述事由发生之日得以解除,且双方互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就已经履行的租期的租金,乙方应当支付;就尚未履行的租期的预收租金,甲方应当退还。

  第十条 续租

  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在租赁期届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另行签订有关租赁合同。乙方虽未明确提出续租要求,但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后继续使用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如双方未及时签订新合同,则本合同继续有效,但任何一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房屋退还

  1、除非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否则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房屋退还甲方。

  2、乙方未按约定及时退还房屋的,由乙方承担迟延期间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并且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月租金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退房时应自行采取合理措施,使房屋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对未经甲方同意而乙方留存的设施、物品,视为已被乙方抛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但发生处置费用,或者留存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仍由乙方予以支付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租赁的登记备案

  如须向有关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因此发生有关费用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平均负担。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1)向房屋所在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3、本合同一式 四 份。

  4、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