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及各省市《劳动法》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服务有偿”,保障学生的薪金与安全,相互信任,责任明确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乙方把学生送到公司下车的同时,甲方需及时按每个学生300元人民币付给乙方,以便支付司机车费和其他费用。
2、 甲方保证学生月工资扣除管理费以外不低于2300元(学生上班不低于每月26天)。
3、 学生到达公司之后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未到之前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委托甲方每月扣除的每月200元管理费需在每月学生工资发放当天打入乙方账号或许当面结算。
5、 甲方在学生的工资发放、管理费等费用结算不及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6、以上条款一式两份,经本人认真阅读后双方严格执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__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