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
乙方:__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房屋无偿使用,使用协议。
第一条:房屋坐落、权属、面积甲方承租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6号院一栋一层SM1-27号(蓝色港湾国际商区),该房屋租用面积269.1平方米。
第二条无偿使用期限
本无偿使用协议的无偿试用期限为《商铺租赁合同》中标的的期限。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无偿使用房屋,须提前1个月告知乙方。
2、无偿使用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主,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协议。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
1、无偿使用期间,水电费、电话费、取暖费、等日常发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2、无偿使用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3、无偿使用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需装修或改造,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4、无偿使用期满或协议解除,乙方负责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五条协议书期满,如甲方的无偿使用房屋需继续无偿使用,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六条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如甲、乙双方中任一方在使用期限内提出异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