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机构的建立
为了加强培训的力度,充分体现出培训在员工生产中起到一定的作用,厂成立培训领导小组
组长:厂长
成员:厂副职及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培训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术科,具体由培训管理员及各车间培训负责人负责。
二、新员工的教育培训
(一)坚持“三级培训”制度:入厂(厂级)培训、岗前(车间级)培训和岗上(班组级)培训。
(二)新进厂的员工必须先进行入厂培训,时间为10天,由厂技术科负责。培训管理员负具体责任。主要内容包括:
1、企业文化培训:企业价值观、企业精神、经营理念、管理模式、规章制度以及厂的发展简史、组织结构、生产工艺、产品结构等情况。
2、讲解安全生产的概念、意义、任务、内容和其重要性,使新入厂的员工树立起正确的安全思想。
3、介绍我厂的安全情况,包括我厂生产特点、设备分布情况(重点介绍接近要害部位、特殊设备的注意事项),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介绍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企业内设置的各种警告标志和信号装置等。
5、介绍企业典型事故案例和教训,抢险、救灾、救人常识以及工伤事故报告程序等。
6、讲解厂安全规程,包括通则、电气常识、高空作业等。
7、有关火工品管理及消防方面的有关知识。
(三)新工人厂级培训合格分到车间后,车间要对其进行不少于8天的培训,车间主任负第一责任。主要内容包括:
1、介绍车间的概况。如车间生产的.产品、工艺流程及其特点,车间人员结构、安全生产组织状况及活动情况。
2、介绍车间危险区域、有毒、有害工种情况,车间劳动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对劳动保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和注意事项,车间事故多发部位、原因、有什么特殊规定和安全要求。
3、介绍车间常见事故和对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介绍车间文明生产方面的具体做法和要求。
4、根据车间的特点介绍安全技术基础知识,讲解具体工种设备的工作原理、结构、技术参数、操作规程、常见故障及维护。
5、介绍车间防火知识,包括防火的方针,车间易爆品的情况,防火的要害部位及防火的特殊需要,消防用品放置地点,灭火器的性能、使用方法,车间消防组织情况,遇到火险如何处理等。
6、组织新工人学习车间安全生产制度和具体工种的安全规程,并教育新工人听从指挥,安全生产。
(四)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并要由有经验的工人带领实习,时间不少于1个月的时间,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培训内容包括:
1、本班组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区域、设备状况、消防设施等。重点介绍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危险因素,交待本班组容易出事故的部位和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
2、讲解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重点讲思想上应时刻重视安全生产,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和工具;介绍各种安全活动以及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制度。告诉新工人出了事故或发现了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领导,采取措施。
3、讲解如何正确使用爱护劳动保护用品和文明生产的要求。
4、实行安全操作示范。组织重视安全、技术熟练、富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安全操作示范,边示范、边讲解,重点讲安全操作要领,说明怎样操作是危险的,怎样操作是安全的,不遵守操作规程将会造成的严重后果。
三、转岗安全教育
转换新工作岗位,主要指员工在车间内或厂内换工种,或转到与原工作岗位操作方法有差异的岗位,教育内容参照“三级培训”的要求确定,需进行车间、班组二级安全培训。但转岗至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厂培训部门对特殊工种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许可证方准上岗作业。
(一)车间内部转换工种,车间要对其进行不少于5天的岗位培训。
(二)车间之间的调动,由接收车间对其进行不少于5天的岗位培训。
(三)临时性的替岗,班组长要交待清楚操作要领,注意事项,告知替岗人员的危险因素及其它相关要求。
四、全员在岗培训
(一)全员在岗培训指在岗员工的继续教训和复训,提高其各方面技能。
(二)全厂在岗员工1年内必须轮训一遍,培训内容可综合厂级和车间级培训内容。
(三)培训管理员年初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逐月分解,根据工学矛盾的具体情况,安排好培训工作。
(四)各单位和相关教师要根据培训管理员和培训计划要求做好培训工作,需有调整及时与培训管理员联系。
(五)其它要求详见《培训班管理制度》。
五、要求
(一)只有上一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分配到下一级单位,厂部由技术科负责,车间由车间主任负责。
(二)每一级的培训必须形成教材,入厂培训的教材由培训管理员负责,把相关内容分配给相关人员,各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按培训计划的要求完成。车间级教材由车间主任负责,具体工作分配到个人。
(三)各级培训要有记录,有考核。没有培训记录视为没有培训。
(四)各级培训要注重实效,力戒形式。
(五)员工要按要求参加公司、厂和车间举办的各种培训和学习,不得旷课、迟到、早退,否则参照《员工培训工作考核标准与细则》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八)员工要服从培训管理人员或授课老师的管理,否则按厂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如未对员工进行培训,导致员工技术水平低、操作失误或不当,造成事故,各级培训负责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要求各级培训必须使用统一专用的培训记录本,要求记录授课人、授课时间、授课内容、听课人数、缺勤人数的情况,并要有听课员工签字。
(十)厂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的培训、学习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