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业主:
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和《成都市房屋装饰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成人发20xx3号)及本小区装修管理的相关规定,贵户在装修施工期间不符合有关规定,并存在一定安全隐患,请于贵户承担。
特此通知!
物业服务中心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