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局(农水局):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开展xx年阳光工程培训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赣阳办[]1号)要求,经对你处报来的阳光工程培训基地的材料进行审核,现同意批复xx市职业中学等单位为xx年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望你们严格按照省厅有关文件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阳光工程培训。
附件:xx市农业局阳光工程培训基地名单
通知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