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5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4月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
请各单位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各学院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掌握放假期间离校外出学生的去向。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xx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