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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培训的通知汇编 篇2

2024-07-17 来源:星星旅游

  各乡镇(区)妇联:

  为积极推动妇女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和普及,进一步提高农村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水平和能力,决定在全县各乡镇(区)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民法》等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等专题。

  二、培训对象

  1、全县各乡镇(区)妇联主席,村(社区)妇联主席和村妇女小组长。

  2、全县各乡镇(区)农村妇女。

  三、培训安排

  培训时间:20xx年8月—20xx年4月。

  原则上26个乡镇(区)各1场,有特别需求的乡镇(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县妇联申报,增加授课场次。

  四、相关要求

  1、县妇联聘请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授课,各乡镇(区)妇联负责组织好参加培训的人员并积极对接,做好培训相关后勤服务,每场参训人员不得少于60人。

  2、各乡镇(区)妇联要高度重视,积极与县妇联对接联系,提前3个工作日与县妇联商定培训日期,在20xx年4月前全面完成培训任务。认真组织本乡镇(区)妇女参加“法律明白人”培训,培训期间所有人员须遵守培训纪律。

  3、各乡镇(区)妇联要收集整理好参加培训的相关影像资料,积极挖掘法律知识培训的受益妇女典型,并通过各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