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能源计量为重点,大力推进工业计量工作
1、召开能源计量业务培训班,宣贯《节约能源法》、《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等法律法规,指导各级局局计量工作承办人和重点耗能企业经办人员开展能源计量工作。
(责任单位:计量科责任人:蔡敏忠)
2、开展辖区内用能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和受检率符合规定要求。
(责任单位:各县级局责任人:各县级局计量工作承办人)
3、完成重点耗能企业在用计量器具检定,开展能源计量测试服务。
(责任单位:市、县计量所责任人:市、县计量所所长)
4、直属分局和龙海、漳浦、平和、南靖、长泰等6个县级局分别完成1家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建立计量检测体系,其中龙海市局与直属分局还要分别总结推广百佳实业有限公司与三宝钢铁有限公司的能源计量典型经验。
(责任单位:6个县级局责任人:各县级局局长)
5、贯彻服务先导措施,及时完成我市企业的计量器具首检工作,保证生产线和化验室在用计量器具准确可靠,为提高我市企业的产品质量与经济效益做好技术保障。
(责任单位:市、县计量所责任人:市、县计量所所长)
二、以民生计量为重点,加强法制计量工作
1、开展集贸市场、加油站、定量包装商品、液化气储配站、滤布医疗机构和新建住宅的计量器具检定和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定量包装商品短秤缺量,计量器具拒检、作弊等违法行为,确保强检计量器具电脑备案率≥95%,集贸市场公平秤受检率100%、电子秤受检率≥85%,乡镇医疗机构计量器具受检率≥98%、村居医疗机构计量器具≥80%,眼镜制配场所计量器具受检率≥98%,加油站关键部位铅封确认90%,电能表、水表的首检率≥98%。
(责任单位:各县级局责任人:各县级局计量工作承办人)
2、推行商业、服务业计量诚信体系建设,每个县(市、区)创建1家以上的计量诚信单位。
(责任单位:各县级局责任人:各县级局计量工作承办人)
3、按照《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加大对生产领域和销售环节计量器具的监督抽查力度,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性。
(责任单位:各县级局责任人:各县级局计量工作承办人)
4、结合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C”压滤机滤布标志复查换证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抽查工作推行第三方验货服务。
(责任单位:市、县计量所责任人:市、县计量所所长)
三、以提升能力为重点,加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建设和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
1、深化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改革,在部分县(市) 试点“大计量制”,实行业务、人事、分配三方面市、县垂直管理。
(责任单位:市、县计量所责任人:市、县计量所所长)
2、做好计量基础性工作,完成各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标准建标、复查和计量检定人员换(发)证。
(责任单位:计量科责任人:梁寿军)
3、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加大项目投入,发展特色检测服务,积极推行先进管理模式,争取现场检定的同时能够手提电脑录入,实现建档、检定链接一体化。
(责任单位:市、县计量所责任人:市、县计量所所长)
4、引入“一站式”服务和打包检定模式,进一步促进省、市、县协作检定工作,严禁超范围、超能力检定。
(责任单位:市、县计量所责任人:市、县计量所所长)
5、规范机动车安检机构检测行为,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巡检不少于2次,并做好记录。
(责任单位:各县级局责任人:各县级局计量工作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