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担保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二、二手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材料:
二手房办理是以所购住房做抵押担保,在提供上述资料基础上须补充以下资料:
1、卖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由公积金管理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4、由公积金管理认可的中介机构与买卖双方签订的三方协议;
5、由区级以上房产交易部门进行抵押登记。
另外,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可到受委托银行办理。
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如果在申请公积金贷款之前已经使用了自己账户里面的公积金,那么,您的贷款额度有可能会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可能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2、贷款期限
一般来说,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的时间为30年(根据贷款人条件、房屋条件、地方规定不同而有所不同)。
3、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
如果在还款途中有想要提前还款的想法,那么提出的部分还款的申请应该在还款满一年之后,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4、按时还款
贷款者在成功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之后,应该按照约定在在每月的还款日前足额将当月的应还款存入还款账户内,同时,借款人应保证还款卡(折)内余额足以偿还当月贷款月供,不要因为卡(折)余额不足而造成贷款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