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个人:限购区域内无住房,在长沙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24个月个税(或社保)。
2、大专以上学历:
1)在长沙有稳定工作。
2)在长沙缴纳了社保(没有时间限制)。
3)连续24个月以上在长沙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
4)公安部门出具的已满24个月的居住证。
5)在限购区域无住房。
3、购买套数:
1)沙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落户满1年且在长沙市稳定就业,或在长沙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
2)在长沙市稳定就业且无住房的非长沙市户籍家庭,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
4、限购区域:限购区域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限长沙经开区、星沙区域)。
5、其他规定:
1)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不满2年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购买商品住房。落户学校集体户口的在校大学生,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
2)夫妻离异后,任何一方 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3)在长沙市限购区域内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根据长沙市目前实行的买房落户政策,凡购买新房后(60平方米以上)想落户长沙的群众必须符合相应条件,其中一次性付款的必须提供房产证原件,按揭买房的须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抵押合同、贷款合同及发票、税票;而二手房、继承房、赠予房(必须有公证书)除税票外,必须等房产证办理6个月后才能办理买房落户手续。房产所有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或18-20周岁的在校学生)都可以迁户,如有两个孩子以上的,还必须提供原籍乡(街道)一级以上计生部门的计生证明。
按相关规定,购买的房屋面积已经达到落户长沙的标准,就可以在购买房屋后,按购房落户的政策,将户籍迁移到长沙,具体办法,可以到民政局查询相关政策。首先,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准迁证》,再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所需证明材料 :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相关人员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