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购买房子的时候购房者都是要实地看房的,如果是购房者已知的房屋质量问题,最好在签购房合同的时候说明一下,避免引发纠纷。而如果是购房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到了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房子,那么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例如:购房人买了房子,房屋内不断漏水、渗水、墙体裂缝,导致购房人无法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就有权解除合同。
购买期房很容易遇到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购房者就拿开发商没有办法了,自己就只有傻等开发商通知接房。大部分合同中都有约定,超过一定期限不交房的,则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开发商经购房者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交房义务的,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购买期房的时候,购房者都是根据规划设计图选的房子,如果房子不是之前看到的规划设计图上的样子,那么就有可能是开发商擅自变更了房子的规划设计了。若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发生了规划或设计的变更,例如:房屋结构的变更,房屋用途的变更等,若是开发商没有告知购房人变更,则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除了开发商的责任之外,还有另外一种情况也是可以解除购房合同的,那就是应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的情况。不可抗力可以是自然因素,同样也可以是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包括地震、水灾、海啸等;人为因素主要是政策,当不可抗力影响了合同的正常履行时,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了解合同中关于不可抗力的说明,以免开发商“浑水摸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