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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11月18日开始至2022年2月25日截止
➤关于持医保卡就医购药业务
(一)昆明市参保人在昆明市内门诊就医及药店购药
1.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
建议参保人根据自身需要,提前使用个人账户购买足够数量的药品,停机期间确有需求的,使用现金支付,之后个人账户不做报销。
2.涉及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待遇。
除“门诊包干透析和居民普通门诊”待遇在新系统上线后由医疗机构补录外,其他涉及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门诊“两特病”、门诊谈判药品、职工医保特殊检查、急诊抢救)由参保人自行垫付,待新系统上线后,凭发票、处方等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零星报销。为避免手工报销和补录工作量大造成参保人等待时间过长,建议医疗机构可根据参保人病情治疗需要,在11月20日前一次性开具足量慢性病、特殊病、谈判药药品。对停机期间需按治疗计划就医的(如透析、放化疗等),也可提前缴费。
(二)昆明市参保人在昆明市内住院
2021年11月19日24时前符合出院条件的,请参保人配合医院在2021年11月19日24时前在老系统上办理出院结算;截止2021年11月19日需继续住院治疗的,医院将撤销医保入院登记,在新系统上线后重新办理入院登记,并补传本次住院产生的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