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法定制发周期为六十日,江苏省已缩短至20个工作日,申请人因考试、比赛等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在10个工作日内发证。
临时身份证制发周期,设区市范围内办理的不超过2日,省内跨市办理的不超过3日。
首次申领身份证必须到户籍所在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办理,所以外地户口无法在南京办理受理申领身份证。
身份证有效期规定:
1.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2.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3.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4.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首次办理身份证基本都在16周岁前后,根据上述规定,有效期多为5年或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