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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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14:44
近期开展的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份文件指出了农村工作要继续遵循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原则,农村会议要求我国 2021年的农村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的工作,按照以往的拆迁步骤和拆迁程序正常进行,部分老旧社区也仍然以旧改的方式为主。
按照一贯的土地征收补偿方案来看,农村土地的征收补偿标准由四项组成,分别是土地价值补偿费用、搬迁安置补偿费用、土地上青苗作物和其他附属物补偿费用。
1、土地价值补偿费和搬迁安置费用补偿标准:各地区在征收农用土地时给予的土地价值补偿费用和搬迁安置补偿费用的补偿标准,将由各省、市、自治区或直辖市,通过参考土地价格、市场交易价格等等综合制定,并定期向社会大众公布。在制定综合地价赔偿标准时既会参考征收土地的原本使用用途、所属土地的自然资源条件、土地年均产值、市场土地供求关系,也会参考土地上人口总额、当地实际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等,一般会按照每三年一次的原则进行调整并公布。
2、土地上青苗作物费用补偿标准:如果土地征收的目标是除了农业生产用地以外的土地,针对其他用途的土地,以及地上一切附属物和青苗作物的补偿标准,是由各省、市、自治区或直辖市的有关部门进行制定。对于征收土地上的农村住宅,需要按照先补偿后搬迁、保证居住条件比拆迁前有所改善的原则,在尊重农村村民的拆迁意愿基础上,以重新分配宅基地自建房、分配拆迁安置房以及经济补偿的方式,做到公平合理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在居住和住房以及财产方面的权利。
3、其他附属物费用补偿标准:如果在征收土地的过程中需要迁移原本土地上的道路、高压电线设施等等,需要根据建设计划的实际情况和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协调,计算拆迁预算后送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