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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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17:42
其实你自己设置一个”备用金”科目作为”现金”科目的配套科目,也不违反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更不违反会计核算的基本原理,但是在编制资产负债表的时候填”库存现金”一项时需要将”备用金”科目的余额加到里面.
虽然不违法会计制度的基本要求,但是毕竟这不是规范的做法.其实有”现金”一个科目就够了,”现金”科目核算的现金就是做平时的开销用的,其实就是你所说的备用金的性质.
如果你所说的”备用金”指的是给另外的部门用的,比如是给采购部门周转用的,则可以通过”其他应收款-采购部门”来核算
个人见解,仅供参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17:41
从银行取钱做备用金
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借:备用金
贷:现金
预支费用
借:其他应收款
贷:备用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17:36
第一笔记账的经济关系是:从银行提现金作备用金
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第二笔记账的经济关系是:出纳用备用金作预支费用
借:其他应收款
贷:现金
会计里没有备用金这个科目,备用金用现金的科目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