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5:10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03:51
劳动者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被用人单位开除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经济补偿的责任,劳动者也无权要求赔偿。
法律分析
对于违反公司制度的情况,显然是属于劳动者失职的情况,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也可以对相关的工作纪律进行明确,特别是如果在违反了相关情况的,还需要支付规定标准的违约金和作出相关的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并没有明确列出具体情形,在实践中,建议不用这条来辞退劳动者,可以用“严重违纪”的理由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03:54
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03:54
这种情况应该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03:46
你虽然被单位以违反劳动纪律名义开除,但上班睡着就直接开除(解除劳动关系),如果你较真的话,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开除的决定可能会被撤销的。一般情况下睡觉还不构成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所以公司开除你,理由上不是很充足。你可以向公司提出补偿金的问题。如果公司不同意的话,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提出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