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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再出发丨《湖州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宣传贯彻活动正式启动!

2024-11-27 来源:星星旅游

发展出题目,立法做文章。为进一步促进湖州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湖州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经湖州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认真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市乡村旅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今天上午,《湖州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宣传贯彻启动仪式在长兴县小浦镇方一村银杏长廊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孙贤龙出席活动并宣布启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闵云、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石一婷、文化和旅游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建设处处长郭志平等领导参加。

孙贤龙宣布《条例》宣传贯彻活动正式启动。

闵云向市旅游协会、灵峰街道、方一村、凤羽兰博园、不饮咖啡营地和囿舍民宿等6位代表赠送《条例》单行本。

石一婷和郭志平分别向乡村旅游青春宣讲团、乡村旅游法律顾问团和乡村旅游发展导师团代表授旗。

一村有一村的独特历史,

一村有一村的特色风景,

一村有一村的人文底蕴。

启动仪式上,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委书记、局长楼婷介绍了《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许建跃介绍《条例》宣传贯彻监督方案。市农业农村局、长兴县人民政府、德清县莫干山镇、安吉县上墅村、吴兴区妙溪民宿等5位代表就学习贯彻《条例》作表态发言。

新火试新茶,诗酒趁年华。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

启动仪式后,孙贤龙、石一婷受邀参加文旅青年对话,并赴泊心千寻民宿、八都岕智慧管理中心、东篱山影民宿等乡村旅游业态现场考察,并向业主赠送《条例》单行本。

下一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将牵头将抓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组织各级各部门、行业协会、服务机构及新闻媒体,通过线上线下专题培训、发放宣传材料等,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确保《条例》内容深入人心。同时,制定出台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政策文件,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机制和措施,协同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确保《条例》举措落地落实。

让我们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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