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15天无罪怎么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因此,如果违法拘留,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的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