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疫情期间延长的复工时间并不是全部都是法定节假日,我国“法定”节假日共计11天,其中:春节法定节假日为3天,国务院办公厅基于国内疫情考量而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此延长的3天不属于法定节假日。各地政府基于疫情防控需要而自行延长的假期,属于休息日,不属于法定节假日。
法律依据:《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劳字〔2020〕11号) 职工未复工时间较长的,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安排职工待岗。待岗期间,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执行工作任务的出差职工,因疫情未能及时返京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