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延期复工或推迟复工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31条规定的应急预案启动后所采取的有关控制措施,企业应当遵守。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多少年修订一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3年修订一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以下三种:
1、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2、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等内容而定制的应急预案;
3、现场处置方案,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岗位操作规程以及危险性控制措施,组织本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等专业人员共同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二、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的区别
综合预案,又叫总体应急预案。综合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专项预案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类。
三、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
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四类。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1、接警与初步研判;2、先期处置;3、启动应急预案;4、现场指挥与协调;5、抢险救援;6、扩大应急;7、信息沟通;8、临时恢复;9、应急救援行动结束;10、调查评估。突发事件处置的原则:1、以人为本,减轻危害;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社会动员,协调联动;4、属地先期处置;5、依靠科学,专业处置;6、鼓励创新,迅速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