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民事诉讼立案后撤诉的条件是: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
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
3、申请撤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原告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会受到国家的干预;
4、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
5、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最迟应在受诉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提出;
6、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3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144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的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答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示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诊、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新论句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与相辩论。法庭辩讼终结,申审判长按昭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