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火葬归民政部门管。负责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推行改革,做好实行火葬的工作;承担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宣传工作;负责地区服务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具体承担查处违反殡葬法规的行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