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已经批复了哪些省份成立自由贸易试验区
2024-07-29
来源:星星旅游
国务院已经批复山东省、江苏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北省、云南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省份成立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PilotFreeTradeZone)是指在中国国境内设立的,以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为主要目的的多功能经济性特区,是我国自主开放的特定区域,也是当前国内最高层次的开放平台。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形成深化改革新动力、扩大开放新优势,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已设立了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区内一般同时包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经济特区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划出的实行特殊经济政策和经济体制的地区。通过实行优惠税率、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等,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中国经济特区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末,到2024年有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5大综合性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天津滨海两个新区。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灵活的经济措施和特殊的经济管理体制,对国外投资者在企业设备、原材料、元器件的进口和产品出口以及公司所得税税率进行减免;在外汇结算和利润的汇出、土地使用等方面提供了优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