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位没有配合办理失业金,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改正;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员工需要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5日内到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并提交解聘通知书、失业证明、失业登表等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律分析
如果单位没有配合办理失业金,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改正;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员工需要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5日内到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并提交解聘通知书、失业证明、失业登表等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拓展延伸
单位未配合失业金申请,劳动者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单位未配合失业金申请,劳动者可以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改正,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对于单位未配合失业金申请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尝试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如果未能解决问题,可以进一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语
劳动者如单位未配合办理失业金,可采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措施。同时,员工需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5日内到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提交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