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警开罚单违法,无执法和处罚权。协警属于辅助警力,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只有在编民警才能完成涉及法定职权的任务,协警只能辅助。协警的权利与一般公民无差别,执法权限未超出联防队的规定。
法律分析
协警开罚单是不合法的,执行主体存在问题,无执法和处罚权。
1、协警的定位是“辅助”警力,属于专业的群防群治队伍,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在机构性质上,虽然协警队伍属于财政补助性事业单位,但它不是一级授权联防队。协警必须在在编民警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工作。
2、在涉及需依法定职权才能完成的任务时,只能由在编民警完成,协警仅起辅助作用。从法理上讲,协警拥有的只是权利而非权力,此权利与一般公民所享有的没有差别。在执法权限的规定上,协警制度并没有突破联防队(工纠队)的规定。
拓展延伸
协警职责界定:权力与限制
协警职责界定涉及到协警在执法过程中的权力与限制。协警作为辅助警察力量,其主要职责是协助警察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然而,协警在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和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协警的执法权限和处罚范围有一定的限制,一般情况下,协警可以进行一些轻微违法行为的处罚,但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应由警察部门或相关执法机构负责处罚。因此,对于协警的职责界定,既要明确其权力,也要明确其限制,以确保执法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结语
协警开罚单存在问题,不合法。协警只是辅助警力,无行政执法权。在涉及需依法定职权的任务中,只能由在编民警完成。协警的权利与一般公民没有差别,执法权限没有突破规定。协警的职责界定应明确权力和限制,确保执法合法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