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目标
通过对新入职教师开展有目的有计划的培训,进一步提升新入职教师的综合素养,逐步形成并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及时规划促进职业发展,尽快适应社会角色转换,传承融入学校文化氛围,为提升办学水平提供后续人才支撑。
二、培训对象
x年新入职教师以及部分x年入职未接受培训的教师。(如有特殊情况培训者请与教师发展中心联系)
三、培训时间
新入职教师培训时间为期一年。本次培训为集中培训,时间初步定为x年8月30日—9月3日。
四、培训内容
新入职教师培训分为三个模块:工作适应、技能培训、素质提高。内容涵括师德教育、校情教育、职业规划、高等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学实务、科学研究、现代教育技术、教师礼仪修养、媒介素养及其它业务专题培训等。
五、培训形式
新入职教师培训时长为一年,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集中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的形式;第二阶段为全年常规培训,采取开设学术讲座、经验交流会、工作坊、分散自学等形式。
六、培训要求
(一)新入职教师培训主要针对每年新录用教师,当年新录用教师必须参与培训,如有缺席、延误培训等情况需向教师发展中心提出申请。
(二)集中培训以教师发展中心下发的培训安排表为准,参训教师应根据培训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培训,每次培训要做好教师出勤登记、组织讨论、培训记录等。
(三)参训教师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教师发展中心在培训过程中应做好跟踪管理、督促检查等工作。对在培训中态度不端正,存在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等现象的老师,将酌情通报各相关部门和二级教学单位,视情处理。
(四)培训结束后,每位参训教师应按照培训要求按时完成相应的培训成果,所有资料将存入教师成长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