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债券发行额最高是净资产的40%。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企业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中第四条规定: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期票据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中第四条规定: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短期融资券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