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份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可能为有效、无效、可撤销或其他法定情形。
买卖合同有效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情形;买卖合同无效是指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对合同当事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情形;买卖合同可撤销是指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或法定其他可撤销情形。法律其他规定。
一、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1、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对当事人还有约束力。
2、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有期限限制。
3、合同无效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
二、无效合同怎样可以撤销
民法典规定,签订合同是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合同当事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
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合同包括基于重大误解、以欺诈手段实施、受第三人欺诈、胁迫等手段签下的合同。
三、双方签协议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双方签协议有效的条件如下:
1、签订协议的当事人需要双方或多方,而不是单方所为,需要经过平等,自愿协商而订立;
2、订立的主体是有资格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3、确保内容的合法性,其内容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4、协议内容应该简明、直接,根据协议的种类对各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解除合同的条件,有效期等要素作出明确约定;
5、协议各方当事人的信息真实、准确;
6、签字盖章行为真实。
有效协议,是指具备了协议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协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