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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业务员界定有哪些

2024-07-10 来源:星星旅游

非法集资业务员界定有:

1、刑法规定,非法集资罪有两项,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

2、根据销售人员涉及的金额和具体行为定罪量刑;

3、如果业务员个人非法集资,业务员个人当然要承担刑事责任。单位非法集资的,属于单位犯罪,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因此,销售人员承担直接责任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