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一)协议离婚的时候抚养权的归属由双方协议;
(二)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三)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哺乳期内离婚后,孩子的上户口问题怎么办?
由得到抚养权的婴儿父亲或者母亲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婴儿《出生证明》向婴儿母亲或者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依据《生育服务证》或者《出生证明》原件办理新生儿落户登记,婴儿落户可随父随母。凡是无《生育服务证》或者《出生证明》者,一律不予办理落户手续。
三、尽管是在哺乳期内离婚,但是孩子仍然是婚生子,不需要上缴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主要是未婚生子,以及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等,尽管夫妻二人在哺乳期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判予了一方,但是二人是合法领取结婚证后才怀的孩子,不属于未婚生子,也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应当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
可见,哺乳期内也是可以离婚的,且离婚时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跟随抚养权问题的一般原则来判断,并不会因为哺乳期离婚就当然的判予女方。即使孩子的父母离婚了,还是可以合法上户口的,并不要求必须落户到父母共同所在的户口。同时,孩子仍然是婚生子女,享受一般婚生子女的权利,履行一般婚生子女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