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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权利义务

2024-07-14 来源:星星旅游

犯罪嫌疑人概念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权利

1、有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对侦查人员在讯问过程中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4、为自己辩护的权利。

5、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6、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对于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7、在侦查人员讯问时,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8、犯罪嫌疑人有权核对讯问笔录。犯罪嫌疑人没有阅读能力的,侦查人员应当向其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有权自行书写供述。

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10、有权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的内容,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义务

1、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2、公安机关送达的各种法律文书经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摁指印。

3、依法接受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和人身检查、搜查、拘押、鉴定等侦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