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金及附加的计提方法如下:
1、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税法规定和纳税人的财务状况,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应缴税款: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和所适用的税率,计算出应缴纳的税款;
3、计提附加税金:除了应缴纳的税款外,根据当地政策和要求,可能需要计提一些附加税金,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建税等。
4、记账:将应缴税款和计提的附加税金记入财务账簿和报表中,以便及时缴纳税款和申报税务文件。
增值税附加税是附加税的一种,对应于增值税的,按照增值税税额的一定比例征收的税。其纳税义务人与独立税相同,但是税率另有规定,是以增值税的存在和征收为前提和依据的。通常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附加税包括两种:
1、是根据正税的征收同时而加征的某个税种。这种作为税种存在的附加税,通常是以正税的应纳税额为其征税标准。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作为计税依据的。
2、是在正税征收的同时,再对正税额外加征的一部分税收。这种属于正税一部分的附加税,通常是按照正税的征收标准征收的。
综上所述:具体的计提条件可能因税种、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先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要求,以确保计提顺利进行。另外,计提的税金和附加必须按时缴纳,否则可能会影响财务状况和信用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2、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