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市人才房申请条件如下: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
2、申请人取得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者专项能力证书,或者按照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3、经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以及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特殊需要的人才。
4、申请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5、申请人为新引进人才,且符合以下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
深圳市人才房申请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住房认购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等关系证明材料)及其他户籍证明。
3、如果申请人配偶是现役军人,需提供军官证、士兵证。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初婚的结婚证,离异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离婚证明材料,再婚的结婚证及前段婚姻离婚证明材料,丧偶的丧偶证明材料。如果是未婚,则无须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5、学历(学位)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领军人才需提交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
综上所述,具体申请材料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咨询相关部门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
【法律依据】:
《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
第一条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口结构和创新创业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使用财政资金和政府筹措的其他资金、实物,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实行的安居活动。
第十五条
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过免租金住房、未拥有商品住房的领军人才,可以申请累计不超过3年的租房补贴,其中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