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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保障房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2024-07-06 来源:星星旅游

深圳保障房申请条件:1)本市户籍;2)合法赡养关系;3)特殊人群另行规定;4)低于最低收入标准;5)无其他房产;6)财产不超限制。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区人力资源负责租房补贴申请;区住房保障负责公租房配租和管理;市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负责重大事项。

法律分析

深圳保障房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1、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本地区户籍)如果家庭成员有因为就学(不含留学)或者服兵役户籍被牵走的该成员也认为是本市户籍。

2、家庭成员之间具有合法的赡养和抚养关系。

3、对于安置军休干部、重点引进高级人才,这类人在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不受经济收入规定,资产限制等条件舒服,而由政府另行规定。

4、家庭人均年收入在提出申请前两年收入都低于本市(本地区)最低收入,而低收入标准是由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统计调整的。

5、家庭成员在本市不得有任何房产或者土地产权。

6、家庭财产(包括现金、不动产、经营资产等等)在提出申请前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制,而该限制金额的多少也是由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统计规定的。

《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第五条区人力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发放及监管。

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本区公租房的配租(售)及管理;负责提供区住房保障情况。

第六条市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市住房保障部门、市人力资源部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加,研究审议人才安居有关重大事项,日常工作由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

结语

深圳保障房申请条件明确,要求家庭成员具备本市户籍,合法的赡养和抚养关系,且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最低收入标准。对于特定人群,如安置军休干部和引进高级人才,有特殊规定。此外,申请前家庭不得拥有任何房产或土地产权,且家庭财产需在规定限制内。相关申请及管理工作由区人力资源部门和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市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则负责研究审议相关事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